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高新区实验中学高中校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高新区实验中学高中校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高新开委项【2025】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高新区实验中学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发行专项债券资金和本地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高新区实验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高新开委项【2025】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乐山大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高新区。
2.2 工程规模:设60个教学班,3000个学位。新建教学楼、学生宿舍、风雨操场、食堂、运动场等,建筑面积约67000 ㎡(其中地下面积 10000 ㎡),配套建设供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勘察单位应在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提交报告,设计单位应在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上述期限均不包含各类审查所需时间。)+后续配合服务。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勘察:本项目勘察工作、工程测量测绘及后期服务。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 投资限额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勘察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牵头单位为建筑工程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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