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叠石桥纬十路道路改造及配套工程已由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以海数据备〔2025〕21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纺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叠石桥家纺城三期市场核心交易区内;
2.1.2工程概况:纬十路道路西起绣女路,东至震蒙大道,全长约660米,道路红线宽度约14米。道路标准按照支路标准,设计时速20km/h。
2.1.3合同估算价:约742.786606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叠石桥纬十路道路改造及配套工程,包括道路翻新、绿化及配套设施等。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
1.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全省统一主体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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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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