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HHJW2026-05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电务段挤切销、作业记录仪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HHJW2026-0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ZTHHJW2026-05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挤切销、作业记录仪集中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电务段挤切销、作业记录仪集中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挤切销、作业记录仪集中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①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②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二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报价人应具备近2年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文件或发票。
⑤报价人须具有铁路道岔转辙设备国家铁路局生产许可证,挤切销需为整机生产厂。
⑥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关于加强转辙机挤切削维护管理的通知》(工电电[2018]88号)中“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应向转辙机整机厂统一采购原厂挤切销”的要求。
包件2:
①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②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应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报价人应具备近2年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文件或发票。
⑤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无偿进行设备的操作培训及指导,终身提供技术服务,及时满足用户对所供产品提出的咨询、培训、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2)整机质保期1年,在使用质保期内(经测试合格并验收后算起 ),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的损坏,制造商应予免费修理或更换。因产品无法维修或使用时,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单台对应免费整机更换。质保期内要求供应商6小时内回复,48小时到达现场,并提供长期维修服务保证,提供配件来源。(3)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4)厂家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专业科室按技术性能及质量标准严格验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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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