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西区水质净化中心管线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新西区水质净化中心管线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以成高发改审【2025】第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高发改审【2025】第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高新西区;
2.2 建设规模:新建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其中,排水管道总长4239.89米,含d1200污水管619.42米,d1800污水管2719.37米,DN1600污水管431.2米,DN900污水管469.9米;电力通道435米。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的施工范围内的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排水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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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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