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60801D
项目名称:IDC机房及带宽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10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IDC机房及带宽租赁项目
数量及简要服务要求:租赁北京市内距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五七三台50公里范围内的数据中心,由其提供96个标准机柜的系统运行环境,1条1G MSTP专线链路、15个省份互联网专线、1条2.5G数据专线。提供租赁服务的租赁机房需满足国家A级机房标准或国际T3及以上标准的各项基础设施环境和相关配套设施,同时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的光纤网络链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租期为十二个月。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开通时间为准。依据《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定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如在履行期限届满前15日之内,双方没有对合同续延提出书面异议,本项目合同可续签,续延周期为十二个月,从首次签订合同开始,合同总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此处所称续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合同服务标的及标准等。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覆盖范围包括北京。(6)投标人须具有投标内容的经营范围许可(本项目类型必须包含在经营范围内)。(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9)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1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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