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2026-DLGK-C0012-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麒麟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项目内容:为保障麒麟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早餐、中餐、晚餐。现需一家供应商对紫云路办公区和麒麟巷办公区食堂进行食材配送,配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猪牛羊肉类,蔬菜水果类,干货调料类,加工食品类,其他农副产品类,水产品类,禽类,蛋类,食堂易耗品如纸巾、洗涤剂、手套、毛巾、锅丝等。
5.食材配送时间:工作日食材配送时间6时30分至12时00分;非工作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加班时间适时保障供应。
6.配送地点:曲靖市麒麟区紫云北路18号、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巷117号。
7.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服务标准:配送物资渠道来源正规,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水果农残不超标,提供当日农残检测证明;肉类必须是当日宰杀,并提供防疫检测证明;调料类物资需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无变质无腐烂,所有货物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新鲜肉类从宰杀到送货不得超过8小时;其余产品按国家食品质量标准进行质保,所供产品有明确质保期限的,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位置时,须保证提供的食材在合理的保质期内。
9.质量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5《粮食卫生标准》、GB1355-86小麦粉标准、GB/T1355质量标准、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猪肉卫生标准》、GB/T23351-2009 《国家新鲜水果和水果词汇》和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非转基因植物制品。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许可内容需满足本项目要求),经营项目需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销售;国家对食品生产许可不作要求的除外;(2)本项目如涉及清真食品的,投标人应具备清真食品生产或经营的相关资质或能力,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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