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FCG-2025-131号.1.2.7.12B1
项目名称: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肌电图机1台;中医体质辨识系统1套;LEEP手术治疗系统1台;点阵激光治疗系统1台;全自动分析型母婴监护仪1台(妇);宫腔镜电切镜1台(进口设备已论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10,000.00 | 101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其他医疗设备 | 安全座椅2张座便椅;座式洗澡椅1张;行走辅助器2个;卫生间应急传呼系统2套;防坠床(能变动体位)4个;气垫床2张;电动起立床1张;镇痛泵1个;肌少症与跌倒风险评估系统1套,上下肢智能康复机1台;超短波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50,000.00 | 8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七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4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其他医疗设备 | 电子胃镜主机及检查镜、治疗镜、电子肠镜检查镜、治疗镜1套(进口设备已论证);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60,000.00 | 24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4(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十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79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4-1 | 其他医疗设备 | 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治疗仪1台;四肢联动康复治疗仪1台;手持式神经肌肉电刺激仪1台;上肢综合康复训练系统1台;下肢康复训练机1台;微波治疗仪1台;冲击波治疗仪1台;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90,000.00 | 7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以税款所属时间为准)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redit.gansu.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招标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相互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8)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以税款所属时间为准)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redit.gansu.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招标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相互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8)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七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以税款所属时间为准)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redit.gansu.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招标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相互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8)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十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以税款所属时间为准)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redit.gansu.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招标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相互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8)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2(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3(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七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4(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十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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