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管理体系贯标认证 物项进行采购,现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管理体系贯标认证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应用和管理能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激发创新活力,核动力院2022年开始贯标执行《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要求》《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三项国家标准,于2023年通过贯标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4月18日。为确保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现需开展2026年(再认证)、2027年(第一次监督审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
2.1采购范围:开展《GBT29490-2023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33250-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JB9158-2017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要求》三体系融合2026年度再认证审核及2027年度监督审核,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管理体系贯标认证 |
乙方需对以下范围开展《GBT 29490-2023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33250-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JB9158-2017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要求》三项国家标准体系审核。审核通过后,应向甲方颁发相应证书。 监督审核范围:与核动力装置及其它核设施的设计、开发和服务;核反应堆工程试验的设计;核反应堆辐照试验的设计;核燃料元件及现骨干组件和核用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等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 |
合同签订后2年 |
成都市双流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认证业务范围包含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须提供相关证书及附件的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证书,认可范围包含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须提供相关证书及附件的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GJB9158-2017 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国家标准认证审核资格,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均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相关国家标准认证的合同复印。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供应商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6)人员要求:/
(7)其它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经销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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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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