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倍达分厂605车间废气树脂吸附净化装置采购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倍达分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倍达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倍达分厂605车间废气树脂吸附净化装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工业废气树脂吸附净化装置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2024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2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至少有一项废气(尾气)处理树脂吸附装置系统销售业绩。注:“业绩”指2023年2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废气(尾气)处理树脂吸附装置系统销售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首页、明确写明“树脂吸附”字样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证明该业绩为树脂吸附处理装置);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3.3款不适用;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响应。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否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13 09:00至2026-02-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下载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3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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