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金川水电站金江居住区对外道路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501137,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能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县城内,负责金川水电站运营管理工作。金川水电站工程为大渡河干流规划28级方案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衔接、下游接安宁水电站,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工程坝址位于四川省金川县城以北约13km、大渡河右岸支流新扎沟汇合口以上长约1km的河段上。
由于金川水电站水库蓄水后,淹没区内正常蓄水位高程2253m以下原有的沿河部分旧路和村庄将被淹没,淹没范围涉及阿坝州内两市县四乡。在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现场踏勘及征求移民意愿的基础上,金川水电站移民安置点共选定了6个。其中金江居住区为城市居住区,位于金川水电站大坝下游4.8km处大渡河两岸,左岸居住区位于咯尔乡金江村,右岸居住区位于沙耳乡沙尔尼村。
金江居住区建设完成后,现有道路通行能力无法满足居住区对外交通的需求,故居住区对外道路交通服务水平需相应提高。根据《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修编报告》中安置点对外道路规划及技术标准要求,本次设计金江居住区对外连接道路等级采用四级公路标准,桩号K1+045-K1+400为新建道路,路线起点沿大渡河左岸布线,路线沿大渡河左岸防洪堤布设,终点接梨园幸福路;桩号K1+400-K2+106.430段为整治路段,起于梨园幸福路,止于沙耳大桥左岸桥头,路线走向与现有道路基本一致;全线路基宽6.5m,路面宽6m,双向两车道,路面采用沥青路面,路线全长为1061.43m。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金江居住区对外道路工程 K1+045-K2+106.430段施工,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交安设施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完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任的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2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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