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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河遗址申报世界遗产预评估文件编制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63553-XM001

项目名称:琉璃河遗址申报世界遗产预评估文件编制

预算金额:37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7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服务地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琉璃河遗址申报世界遗产预评估文件编制

373.0000

1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为稳步推进琉璃河遗址申遗相关工作,编制琉璃河遗址申报世界遗产预评估文件。根据世界遗产申报程序与格式要求,按照琉璃河遗址申遗计划,编制完成琉璃河遗址申报世界遗产预评估文件中文版。

服务期限:2026年3月-2030年12月。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3月-2030年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比例为100%(即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上述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仅当单个供应商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即小微企业单独投标),允许不进行合同分包,否则投标无效。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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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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