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投标方利用其环评政策、环保法规、环保技术等优势,对企业环保工作予以宏观规划、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发现和解决招标方企业生产存在的环保问题,降低环保违法风险,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招标方的生产行为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监管要求。对招标方上报环保部门的方案、数据组织符合要求的环保专家审核后,确认签字,为招标方的环保工作提供全面的过程监控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本项目为季度款付款方式。投标方在每季度5号前,提供前一季度环保隐患排查报告后,经招标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办理结算手续。投标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方收到发票后60日完成支付,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5%时,保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3个月,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投标方到招标方相关科室办理质保金解除证明,资金批复后返还质保金(无息),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款事宜,在质保金中相应扣除,扣款后不足部分,投标人应在5日内补足,同时不再归还质保金。
1.4 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列出分项报价,保留最后两位小数。总价及分项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1.6 最高限价:15.48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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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