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灰水药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34-ZB-260134775、SXMTZB2603H-07(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灰水药剂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B334-ZB-260134775、SXMTZB2603H-07(G))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全面预算,招标人为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灰水药剂项目。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灰水药剂项目:
标段(包)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预计2026年4月1日开始供货,招标人提前3天告知供货,收到告知后3天必须送达,投标人保证招标人水质指标正常的情况下运行365天,招标方停车检修时间不算运行时间(两台炉全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灰水药剂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分散剂”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参与投标(品牌和规格型号以第六章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填写的制造商单位名称和规格型号为准);
业绩要求: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粉煤气化装置灰水处理使用的絮凝剂和分散剂供货业绩(絮凝剂和分散剂须在同一合同中体现);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对应业绩项目甲方出具的粉煤气化装置灰水处理絮凝剂和分散剂的正面使用情况说明;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使用情况说明应加盖对应业绩项目甲方的部门专用章或公章。
信誉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2月12日18时00分至2026年2月26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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