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国重”漂浮式示范工程项目卷扬机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电投“国重”漂浮式示范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50KN卷扬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科技部重点支持的国家级研发计划示范工程,旨在突破超大型深远海漂浮式风电关键技术,推动我国海上风电向深远海领域拓展。项目计划于2026年完成“图强号”浮体建造下水,2027年完成实海验证,为20MW以上海上漂浮式风力发电机组提供技术支撑。
本工程是针对广东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场开发的一型适用于20MW以上海上漂浮式风力发电机组的漂浮式风电浮体与系泊系统平台。项目位于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本工程主要为“图强号”浮体的建造,浮体为四立柱半潜式平台,由边立柱,中心立柱,底浮箱,垂荡浮箱,斜撑杆组成,连接浮箱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
本工程预计混凝土方量为6800立方,施工内容主要为建造场地深浅坞的改造,出运半潜驳的改造等,以及风机基础浮体和钢结构的施工制作、运输、总装等。建造工期为9个月,建造基地选址珠海桂山牛头岛四航局基地。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250KN卷扬机13台,技术规格要求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2026年6月20日。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桂山岛四航局牛头岛风电项目所在地,需方指定地点。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
产品生产完成,到达交货地点后,且经买方初步验收合格,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发票抬头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买方在60天内支付85%的货款给供方,待本工程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后,250KN卷扬机材料款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30天内一次性付清给供方。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并提供近2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以上资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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