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77-25GZTP6ZC1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人民医院数字减影血管成像系统(DSA)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13 09:30:00,更正为:2026-03-0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2-13 09:30:00,更正为:2026-03-03 09:30:00。
原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更正为: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0%,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如果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50%,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3个月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50%。
更正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0%,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如果与中小企业签订合同,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50%,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3个月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如果与中小企业签订合同,采购人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
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附表一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6.中标人需负责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包括HIS系统、PACS系统)的连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提供承诺函)
更正为:
删除“16.中标人需负责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包括HIS系统、PACS系统)的连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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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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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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