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 芦新河泵站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HYZB-YDHZX-2026-03)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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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 芦新河泵站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HYZB-YDHZX-2026-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YDHZX-2026-03
项目名称:芦新河泵站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6.72万元
最高限价:206.7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四)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在施工程的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在施工程的承诺书;拟任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应为以上人员出具任命书。(五)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六)2025年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七)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11日到
2026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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