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宜昌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0120260100025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6-00166
3、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宜昌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购置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40.00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240.000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1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以一个月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政府采购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小微企业制造的,且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享受相应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2) 本政府采购项目适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的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本项目货物及服务中 涉及的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政策要求的本国产品,且提供相应关于符合本国 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可享受相应价格扣除 的政策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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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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