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理塘县车马村乡村振兴藏民族工艺品(尼泊尔手工艺)体验馆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理塘县车马村乡村振兴藏民族工艺品(尼泊尔手工艺)体验馆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理发改(2025)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理塘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建设资金来自系2024年欠发达县域托底性财力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理塘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理发改(2025)1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理塘县高城镇车马村。
2.2项目规模:新建展厅243.89平方米(一号展厅160.72平方米,二号展厅83.17平方米),改造建筑377平方米,室外庭院346平方米及配置基础设备。投资额39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本工程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A证),/(业绩要求)(□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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