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B3212021886000035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蒸汽管网配套建设已经由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蒸汽管网配套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发[2024]87号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蒸汽管网配套建设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2.2工程规模:
1.集中供热管道建设:启动电厂至热力站蒸汽管道、土建支墩、过河桁架以及电厂一级蒸汽流量计装置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新建DN200蒸汽管道长度约4.2千米;2.热力站建设:新建热力站,单层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内设分汽缸系统、减温减压装置、蒸汽参数远程监测平台、热力站二级蒸汽流量计装置等配套设施建设;3.蒸汽设施建设:新建蒸汽热源机约20台,配套水处理系统、天然气管道等设施建设;4.其他:新建从热力站至用户企业蒸汽管网约5千米。
2.3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每次支付工程款中所包含农民工工资不足以支付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时,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且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同时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减。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付款前承包人应交付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承包人未及时提交上述发票或提交的发票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顺延支付款项的时间,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执业资格;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蒸汽管网配套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2.3 建设内容:新建DN200蒸汽管道、DN150蒸汽管道、DN125蒸汽管道;新建移动热源站3座、配备减温减压装置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1.集中供热管道建设:启动电厂至热力站蒸汽管道、土建支墩、过河桁架以及电厂一级蒸汽流量计装置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新建DN200蒸汽管道长度约4.2千米;2.热力站建设:新建热力站,单层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内设分汽缸系统、减温减压装置、蒸汽参数远程监测平台、热力站二级蒸汽流量计装置等配套设施建设;3.蒸汽设施建设:新建蒸汽热源机约20台,配套水处理系统、天然气管道等设施建设;4.其他:新建从热力站至用户企业蒸汽管网约5千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72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详见《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蒸汽管网配套建设项目主管网及配套施工技术复杂性论证意见》 2.9 工期:12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和GC2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200万元(含)以上的供热管道工程;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3月4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 年3月4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3.9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523-86889060 3.10异议渠道 投标人须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递交异议。 3.11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 次发布。 |
|||||||||
| 4.** |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