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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边检总站黑河片区戍边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0000G260202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边检总站黑河片区戍边公寓建设项目施工以已由《关于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黑河片区戍边公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国移民后2024[1356]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资金来源为中央发改委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黑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边检总站黑河片区戍边公寓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河市城区西部、广智街西侧,江天路北侧;
2.3工程规模:地上部分,1#——4#为住宅楼,5#大门,6#配电室;地下部分,7#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36822.28㎡;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10日,总工期:619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工程质量至少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46950172.11元,其中:暂列金:7876560.2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388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派现场管理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并填报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9.1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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