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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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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0: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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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补充设计)的批复》(双农局【2025】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农业开发建设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2.2招标编号:ZBGJ-GG2026-0002

2.3建设地点:饶河县。

2.4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1.5283万亩(旱田1.0158万亩、水田0.5125万亩),灌溉与排水工程3.539千米,岸坡防护2.242千米。包含饶河镇和大通河乡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山里和大佳河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与生态保护工程,具体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招标范围:完成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招标控制价:¥27317057.8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由法定代表人出具书面任命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近3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02月)连续在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完整的审计报告,同时提供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应用程序等方式,查询审计报告报备、赋码情况的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注: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5年、2026年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

3.5 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作否决处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6 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含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方为有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3.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含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8 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9 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投标人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违规出借资质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施工组织设计设置页数限制,含封面、目录、附表、附图在内总页数不得超过500页,页数计算以电子投标文件显示页码或系统识别页数为准。未满足本要求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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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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