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道(秀泽路-秀春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12026022017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UI002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恒兴道(秀泽路-秀春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已由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投资[2025]4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10893700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10893700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215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钧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恒兴道(秀泽路-秀春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起点为秀泽路,终点为秀春路,道路全长约2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再生水工程等配套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青区李七庄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恒兴道(秀泽路-秀春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设计 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为215米;1、道路工程,本次发包道路全长约2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2、排水工程(雨水收水支管),管道最大管径为 d300;3、给水工程,管道最大管径为 DN300;4、再生水工程,管道最大管径为 DN300。5、燃气工程,燃气压力中级,燃气输配量约2628万立方米/年;同步实施照明、交通及绿化等配套工程。本项目为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全部工作。标段投资额约22.18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3月21日 至 2026年04月09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在有效期内;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在有效期内;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0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2月24日16时00分00秒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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