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中新知识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项目,竞谈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竞谈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中新知识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所需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北地铁站B口50米。
中新知识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项目由广州开发区交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广州智远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总投资27214万元,用地面积51976㎡(地块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约70725㎡(均为地上建筑),项目建设内容:总包括两栋三层厂房、设备房以及配套服务用房;场地平整、室外水电、道路及停车场等室外工程及其他。项目于2025年12月正式动工,计划2026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将立足传统汽车制造基础,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推动汽车产业智能化升级与传统新兴技术深度融合,致力于打造未来出行技术的创新高地和多元化发展的汽车产业基地。
2.2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SPT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的生产厂家或贸易商(要求贸易商与实际生产厂家需属于同一个股东),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须具备2条及以上180生产线;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贸易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5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其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2025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5年)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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