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
陆上集控中心500kV主变、220kV高抗及35kV站用变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陆上集控中心500kV主变、220kV高抗及35kV站用变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需求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海南申能物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电能易招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1200MW,共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分两期建设。
项目一期已全容量并网发电,本次开展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陆上集控中心500kV主变、220kV高抗及35kV站用变采购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陆上集控中心500kV主变、220kV高抗及35kV站用变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1台套500kV、630MVA三相自耦、户外、铜绕组、无载调压、油浸式、强迫油循环风冷、低损耗变压器;
2.2台套220kV三相、户外、铜绕组、自然油循环自然冷却、油浸式60Mvar并联电抗器;
3.1台套35kV站用变压器;
4.提供上述设备的三维数字化模型,并提供所有设备的部件清单以满足KKS编码编制的需求;
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3交货批次和进度
交货方式: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陆上集控中心现场交付,其中500kV主变压器及220kV高压并联电抗器为基础交付(含就位)、35kV站用变压器为车板交付。
交货时间: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所有设备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任职;
4.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专用资格要求
6.投标人所投500kV主变压器,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台套陆上集控中心或变电站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630MVA及以上容量三相一体式变压器已投运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已投运业主证明材料及主要元器件清单);
7.投标人所投220kV并联电抗器,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台套陆上集控中心或变电站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60Mvar及以上容量并联电抗器已投运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已投运业主证明材料及主要元器件清单);
8.投标人所投35kV站用变设备,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台套陆上集控中心或变电站已投运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已投运业主证明材料及主要元器件清单);
9.投标人提供的500kV变压器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容量630MVA及以上的型式试验报告;
10.投标人提供的220kV并联电抗器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容量60Mvar及以上的型式试验报告;
11.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500kV变压器与220kV并联电抗器的制造商。
1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原因引发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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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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