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单轨吊机车配件(附明细)壹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54-ZB-26021505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单轨吊机车配件(附明细)壹批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54-ZB-260215059)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柴油机单轨吊牵引力≥200KN,功率≥105KW防爆柴油机单轨吊配件采购
002: 柴油机单轨吊牵引力≥50KN机车配件采购
标段(包)内容: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交货地点: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柴油机单轨吊牵引力≥200KN,功率≥105KW防爆柴油机单轨吊配件采购
002:牵引力≥50KN机车配件采购
两个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001标段: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单轨吊机车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配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授权书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模板提供);
002标段:投标人应为进口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的国外生产企业中国销售公司或国外生产企业直接授权的中国代理商或国外生产企业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代理商。
国外生产企业中国销售公司和国外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授权人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注:中国销售公司授权书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模板提供;如为国外生产企业直接授权,须提供中文版本授权书,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
001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柴油机单轨吊牵引力≥200KN,功率≥105KW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整机的有效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002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柴油机单轨吊牵引力≥50KN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整机的有效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001:适配于柴油机单轨吊 牵引力≥200KN,功率≥105KW防爆柴油机单轨吊配件链条,链轮,勾头、驱动轮、承载轮任意两项及以上配件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提供自身或授权生产制造商业绩均可)
002:适配牵引力≥50KN机车配件发动机润滑油过滤器,驱动轮螺母,闸片,空气滤芯,柴油过滤器任意两项及以上配件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提供自身或授权生产制造商业绩均可)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2-06 18:00至2026-02-1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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