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先期桩基施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0916,招标人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划分为2个标段。
项目概况: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榆林循环经济项目”)选址位于陕北黄土高原北端、毛乌素沙漠东南缘,秃尾河中游地段。地貌为北部风沙草滩区,以半固定沙和固定沙为主,区内沙丘连绵起伏,形态各异,大小不等,高度几米至十几米,场地植被为稀疏半灌木林地及天然草地。厂区大部属风沙地貌的沙丘类型,土地沙化程度以轻度沙漠化为主,局部为强度沙漠化。总体为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度在1116m~1172m之间(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一标段工程范围主要包含煤液化装置、加氢稳定装置、加氢改制装置、轻烃回收装置、煤气化装置、空分装置、干气转化装置、变换装置、酸性气体脱除装置、甲醇合成装置、氢提纯装置及业主直接液化项目组/气化甲醇项目组分管区域其它需要先期施工的桩基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业主正式下达施工图纸为准。
二标段工程范围主要包含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MTO烯烃分离装置、MTO装置、硫磺回收装置、聚丙烯装置、聚乙烯装置、废液焚烧装置、罐区、异丙苯装置、苯酚丙酮装置、碳酸二苯酯装置、双酚A、聚碳酸酯装置及业主烯烃项目组/新材料项目组/公用工程项目组/环保设施项目组分管区域其它需要先期施工的桩基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业主正式下达施工图纸为准。
服务期限要求:本合同期限为2年。具体工期要求与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北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中灌注桩基施工的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1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灌注桩基施工已完工1年以上(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还须提供合同业绩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及该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增值税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若提供的合同业绩体现灌注桩基施工内容及单项金额的,可提供用户证明(须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资料、结算资料、工程施工表等能证明灌注桩基施工内容及单项金额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包含灌注桩基施工内容的项目经理工作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06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1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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