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59/17-QT-099)
一、招标条件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度脱硫系统防腐、防磨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
2.2 项目规模:2×63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6年度,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文字、印章等关键信息清晰可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脱硫系统陶瓷材料、陶瓷布防腐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封面、关键内容、盖章页等,字体、公章等内容须清晰可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2-06 14:20到2026-02-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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