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开发公司2026年产能建设五区南等区块地面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6-XJY06-GC005-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背景:五区南、车510、五3东、九区等4个原油产能建设地面工程 。
五区南:新建采油井场10座,配14型抽油机,设置40kV电加热装置10座;新建12井计量橇1座;新建各类集输管道5.8km,巡检道路0.3km,配套建设供配电等地面工程设施。
车510井区:新建采油井场5座,各类管线1.8km,电力线5km,配套建设供配电等地面工程设施。
五3东:新建采油井场2座(配14型节能抽油机),井口电加热器2座,集输管线1.7km。配套建设供配电等地面工程设施。
九区:新建采油井场5座,一体化自动计量选井装置2座,各类管线25km等,配套建设供配电等地面工程设施。
以上均不含物联网建设、无损检测、质量检测、标识牌。
2.1.2预算金额:2100万元(不含税)。
2.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内容:
五区南:新建采油井场10座,配14型抽油机,设置40kV电加热装置10座;新建12井计量橇1座;新建各类集输管道5.8km,巡检道路0.3km,配套建设供配电等地面工程设施。
车510井区:新建采油井场5座,各类管线1.8km,电力线5km,配套建设供配电等地面工程设施。
五3东:新建采油井场2座(配14型节能抽油机),井口电加热器2座,集输管线1.7km。配套建设供配电等地面工程设施。
九区:新建采油井场5座,一体化自动计量选井装置2座,各类管线25km等,配套建设供配电等地面工程设施。
以上均不含物联网建设、无损检测、质量检测、标识牌。
2.2.2项目地点:五区南、车510、五3东及九区等区块 。
2.2.3工期:自合同生效后,开工批准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2.2.4分包:允许。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
2.2.5标段划分:/ 。
2.5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
3.3资质要求:
3.3.1通过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内网 http://10.30.98.137:8999/ 、外网 http://125.32.26.40:8300/)查询,投标人资质类别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投标人资质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许可子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资质],过渡期证件有效期和变更等事项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3.4须为新疆油田公司2026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入围单位。(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项目竣工报告)
3.4业绩要求: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同类工程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项目验收合格的资料;(2)同类工程包括油气田集油/气区、场站、管道工程。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要求:
3.5.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1.3 2023 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同类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
注:(1)须提供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影印件;(2)项目副经理不能等同于项目经理。
3.5.2设计负责人要求:/
3.5.3施工负责人要求:/
3.5.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5.4.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5.4.2技术负责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4.3质量负责人:取得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或行业颁发的质量培训合格证书。
3.5.4.4安全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注:(1)须提供 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影印件。
3.6设备要求:/。
3.7安全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较大工程复杂事故、一般A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承诺书。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如实提供。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3 承诺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8.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3.8.5投标人须签署《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惩戒主体的法人、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开标当日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黑名单区分等级与惩戒范围,集团公司级惩戒适用范围为全集团,企业级黑名单原则上仅适用原单位;黑名单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如列入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物资类招标项目不受限制。
3.9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或次年起计算。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