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门式滚轮堆取料机尾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2-049-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门式滚轮堆取料机尾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德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2.2 规 模:本期工程建设2台660兆瓦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门式滚轮堆取料机尾车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华能(德州)发电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设备交货期为45天,安装调试期为30个日历天,具体交货期,签订技术协议时确定。
2.6 招标范围:三期煤场现有#3、#4门式滚轮堆取料机折返式尾车系统拆除改造为通过+折返式尾车,范围包括:设计、制作、检验、供货、拆除、安装、试验、调试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堆取料出力800t/h及以上的门式滚轮堆取料机整机的供货合同业绩或(门式或悬臂式堆取料机)的尾车改造或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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