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1号、2号锅炉D原煤仓多路分仓改造设备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3-045)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1号、2号锅炉D原煤仓多路分仓改造设备供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方电厂1号、2号锅炉D原煤仓多路分仓改造项目设备供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南路15-2号东方电厂
2.2 规 模: 华能东方电厂总装机容量1400MW,分二期建设完成,为国产4×350MW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1号、2号锅炉D原煤仓多路分仓改造项目设备供货标段
2.4 交货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南路15-2号东方电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所有物资到货(包括改造煤仓、小煤斗等预制工作)。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两台锅炉D原煤仓多路分仓改造设备供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ABD原煤仓下部防堵煤仓、小煤斗本体、双向气动插板门、给煤机及控制系统、仓壁气动振打装置、气源管路、仪控部分新增给煤机平台及附属设备等,含制造、供货、运输、调试全部工作。多路分仓设备应确保在所有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会产生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完全能够满足便于日常维护,如易耗品更换、紧固,巡视等需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14日24时00分止。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