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微震小能量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34-ZB-260134833、SXMTZB2603H-11(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微震小能量监测系统(招标项目编号:JNB334-ZB-260134833、SXMTZB2603H-11(G))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5】70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安全费用,招标人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微震小能量监测系统。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微震小能量监测系统:
标段(包)内容:
| 序号 |
物资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备注 |
| 1 |
微震小能量监测系统 |
/ |
套 |
1 |
投入使用36个月或送货到矿后60个月,以先到为准。 |
|
注:本次设备采购中的规格型号如涉及到某一单位的型号和品牌,仅用作技术描述和参考,不作为唯一选择,报价人所投设备的参数和性能满足或高于技术文件指标,均视为有效报价。
2.3 交货地点: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微震小能量监测系统,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货物的主要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货物的主要产品为:矿用光纤微震监测系统、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光纤微震监测主机、矿用光纤拾震传感器;本次招标货物的主要产品必须为同一生产制造商,其余配套货物及辅材不做要求;
业绩要求: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光纤微震监测设备类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4日18时00分至2026年02月0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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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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