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副井至-550m,-830m,-900m,-933m,-980m,-1030m各水平的风水管敷设,北翼、南翼采准斜坡道内的风水管敷设等工程内容。
1.2采购范围:完成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相关工程内容。
1.3实施地点:山东临沂市兰陵县凤凰山铁矿。
1.4质量/服务标准:合格。
1.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90天。
1.6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306.8661万元(含税,含暂列金额30万元)。暂列金不另行计取规费、税金,直接计入投标总报价。
1.7结算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进度款按招标人批准的形象进度的80%支付,竣工结算经招标人、鲁西矿业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0%,经能源集团工程造价主管部门抽查后付至最终审定价款的 97%(未抽审工程按鲁西矿业主管部门最终审定价款的 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壹年后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在 30 日内一次支付(不计利息)。承兑汇票或电汇,于挂账后次月付款。
竣工结算按规定程序依次由建设单位初审、鲁西矿业公司审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如有),最终结算金额以鲁西矿业公司审核金额或者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定金额为准,鲁西矿业公司可委托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相应审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委托中介机构审核时造价审计费用支付按委托单位与中介机构公司约定为准。
结算方式:结算价=∑全费用综合单价×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计算原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工程内容的,执行相应报价综合单价;没有相同内容、有类似内容的,参考执行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没有相同或类似工程内容的,补充编制综合单价。
补充编制综合单价: 矿建及井下安装工程执行《冶金矿山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6 年版)、《冶金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2006 年版)、《冶金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版)及配套的费用定额,不足部分参照上级公司相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材料价格执行报价时的价格,报价文件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双方考察确定后报上级公司审核。井巷工程人工按照90元/工日计取,井下(井上)安装工程按照85元/工日(80元/工日)计取,税率9%,费率执行现行配套费用定额。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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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