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3-01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火电项目调峰储能改造工程,储热容量120MWht,通过60MW电熔盐加热,配2.5MPa、380℃、80t/h蒸汽发生系统用于输出供热,顶峰小时2.0h可调,对项目热电解耦,实现调频、调峰、安全供热的整体解决方案。
2.2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3 规 模: /
2.4 标段划分: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标段包1
2.5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技术改造项目安装现场
2.6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4个半月内所有设备到货(具体需满足整体工期,详见技术规范书4.4章节)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10日24时00分止。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