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羊场湾煤矿等12对煤矿取水许可证变更及延续办理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0732,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凤煤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麦垛山煤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梅花井煤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槽村煤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柳煤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马一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水营煤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新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梅花井、任家庄、麦垛山、金凤、石槽村、红柳、金家渠、双马一矿、枣泉、灵新、清水营11对煤矿项目均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金家渠煤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以上12对煤矿均于2022年8月取得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核发的取水许可证,水源为黄河水及自身矿井水,有效期2022年8月9日-2027年8月8日。
羊场湾、梅花井、任家庄、麦垛山、金凤5对煤矿需重新申请取水,变更取水许可证;石槽村、红柳、双马一矿、金家渠、枣泉、清水营、灵新7对煤矿需延续取水许可证。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取水许可证变更及延续办理相关服务工作。
2.1.2招标范围:
(1)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负责完成羊场湾、梅花井、任家庄、麦垛山、金凤煤矿5对煤矿取水许可证的变更。即:开展水平衡测试并完成《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取得咨询意见;重新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并通过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技术审查、取得技术审查意见,协助招标人取得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制《取水核验报告》,协助招标人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取水核验并取得核验意见,协助招标人取得新的取水许可证。
(2)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负责对石槽村、红柳、双马一矿、金家渠、枣泉、清水营、灵新煤矿7对煤矿取水许可证延续办理的相关技术服务。即:开展水平衡测试并完成《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取得咨询意见;编制《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并取得评估意见,协助投标人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
(3)12项内容,要求投标人根据分项内容分别报价,分别签订合同。
第1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取水许可证变更技术服务;
第2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凤煤矿取水许可证变更技术服务;
第3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取水许可证变更技术服务;
第4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麦垛山煤矿取水许可证变更技术服务;
第5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梅花井煤矿取水许可证变更技术服务;
第6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槽村煤矿取水许可证延续办理技术服务;
第7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柳煤矿取水许可证延续办理技术服务;
第8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取水许可证延续办理技术服务;
第9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马一矿取水许可证延续办理技术服务;
第10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取水许可证延续办理技术服务;
第11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水营煤矿取水许可证延续办理技术服务;
第12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新煤矿取水许可证延续办理技术服务。
2.1.3服务期限:(1)变更取水许可证的项目,服务期限为365个日历天。即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水平衡测试及《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并取得咨询意见;210个日历天内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水系统正常运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取水核验报告》编制。
(2)延续取水许可证的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8月31日止。即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完成《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并取得咨询意见;须在招标人取水许可证届满前45个日历天完成《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编制、取得评估意见,完成资料提交。
2.1.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1.5项目地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梅花井、任家庄、麦垛山、金凤、石槽村、红柳、双马一矿、枣泉、灵新、清水营、金家渠煤矿12对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由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的煤矿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出具的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扫描件须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及内容、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审批内容、盖章页等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经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煤矿水资源论证项目的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及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并有用户盖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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