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化工第四方无损检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073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独资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岔哈泉区。
2.1.2招标范围:
(1)合同约定的无损检测工作质量监督检测(第四方)服务的所有质量检测工作,包括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工程实体(含装置管道、容器、钢结构等)焊缝抽检、复验,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工作的复验、复评,材料入库检验,招标人、监理或质量监督机构认为有必要的例外抽检;
(2)甲采物资(包括并不限于设备、材料、管配件、阀门等)的进场检验;
(3)全厂一级地管施工检测;
(4)焊工考试中心服务:包括布置满足考试的工位、提供考试试件、提供各种焊接用机具设备、计量和测量设备、烘干和恒温设备、机械加工设备(或委托社会资源)、制证设备等以及把线、焊把、氩气、氧气、乙炔、焊材等消耗材料;对焊工考试中心进行日常管理,派驻评审人员,建立和管理焊工考试档案,对焊工资质审核,组织焊工考试、监考,进行外观检查,负责无损检测并对结果负责,合格后发放焊工上岗证等。
(5)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检测工作。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岔哈泉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无损检测核准项目须包含“CG(常规检测)、PA(相控阵超声检测)、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Ⅱ类放射源;Ⅱ类射线装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化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项目)装置无损检测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提供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中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RT-Ⅱ级及以上或UT-Ⅱ级资质及以上。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12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材料(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技术负责人:
(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RTⅢ级、PTⅢ级、MTⅢ级、UTⅢ级专业资质和(TOFDⅡ级及以上或PA-Ⅱ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自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12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材料(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2、HSE专业负责人:
(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HSE专业负责人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HSE专业负责人自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12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材料(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0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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