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800套5MWh液冷储能系统电气分部件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SD2026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800套5MWh液冷储能系统电气分部件框架协议,招标人为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800套5MWh液冷储能系统电气分部件框架协议招标,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800套5MWh液冷储能系统电气分部件框架协议招标。800套为预估采购量,招标有效期内可能存在因需求变化造成采购量减少的情况。
表1 5MWh液冷储能系统电气分部件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5MWh液冷储能系统电气分部件 |
单套容量:≥5MWh |
800 |
套 |
单套包含1.1~1.4 |
| 1.1 |
锂电池箱 |
1P104S-314Ah电池箱,采用 LFP电池,持续充放电倍率≤ 0.5P,IP67 |
48 |
套 |
包含电池包复合探测器和全氟己酮药剂喷嘴、中继器模块、消防中继模块扩展线束。招标人可依据自身产能选择采购电池箱散件或其总成件,执行不同的采购价 |
| 1.2 |
BMS系统 |
含6个高压箱、1个BMS总控(包含显示屏、绝缘监测部件)、 12个BMS主控、48个BMS从控及配套的通讯线束、采集线束等。 |
1 |
套 |
|
| 1.3 |
电池汇流系统元器件 |
汇流系统(铜排、隔离开关等)、配电系统;保护功能、辅助配电功能,含UPS≥ 1KVA(后备时间≥2h)、24Vdc 电源模块等设备 |
1 |
套 |
配电柜和汇流系统元器件,具体配置以实际清单为准 |
| 1.4 |
线束辅材 |
含电池箱间动力线、通讯线,电池箱到高压箱动力线、通讯线,以及高压箱到汇流系统动力线、通讯线、供电线等;接地线;消防簇内的中继模块通讯扩展线束、中继模块。 |
1 |
套 |
/ |
| 供货范围还包含:电池和BMS抽检物料及第三方抽检费用(抽检数量根据GB/T 36276-2023,GB/T 34131-2023)、表2所列备品备件(中标人需依据5MWh液冷储能系统电气分部件供货量等比例供应备品备件)。 |
|||||
表2 备品备件清单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直流防雷器+熔断器 |
与批量供货产品型号一致 |
套 |
200 |
汇流系统内主回路 |
| 2 |
交流配电防雷器+熔断器 |
套 |
200 |
配电供电电源进线防雷 |
|
| 3 |
直流断路器或者隔离开关 |
个 |
200 |
高压盒内部; |
|
|
|
继电器 |
|
60 |
高压盒内部 |
|
|
|
交流断路器 |
|
90 |
380V供电 |
|
| 4 |
交流断路器 |
个 |
200 |
220V供电; |
|
| 5 |
专用工具(18件套) |
套 |
30 |
|
|
| 6 |
熔断器 |
套 |
200 |
两级熔断器均需配置; |
|
| 7 |
电池包更换专用工具车 |
|
台 |
20 |
液压自动升降小车,升高高度不低于3m,举升状态额定承载能力不低于1000kg,配置360°万向轮 |
| 8 |
电池包更换专用工具 |
套 |
20 |
拆卸、回装电池的专用工具,电动或者手动,能够与专用工具车配合,可以从工具车灵活拆卸 |
|
| 9 |
补电仪 |
台 |
30 |
(红:1) |
|
| 10 |
CSC(电池监控单元) |
与批量供货产品型号一致 |
个 |
60 |
红(6);大港:1 |
| 11 |
IMM(绝缘监控模块) |
个 |
60 |
红(6)大港:1 |
|
| 12 |
SBMU(从电池管理单元) |
个 |
60 |
红(6)大港:1 |
|
| 13 |
MBMU(主电池管理单元) |
个 |
60 |
红(6)大港:1 |
|
| 14 |
万用表(1500V) |
投标人填写 |
个 |
10 |
|
本项目采购预算185000万元,含税。
2.3交货期:排产函下达之日起35日内完成指定数量招标标的物交付,产品需按照国家规定通过第三方电池抽检。
2.4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西路11966号。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产品质保期:自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或到货后6个月(两者以先到者为准)起60个月。
2.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排产函下达后支付排产量30%货款,排产量全部到货且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到货量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接收发票且挂账后支付到货量30%货款,用户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到货量35%货款,留5%质保金,现场验收合格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卖方提供到货量5%的银行质量保函(保函有效期至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止),招标人付清余款。
大型企业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中小型企业支付电汇。中小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总公司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均将会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的制造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必须为电芯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电芯、PACK、电池簇、BMS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认证报告,第三方机构应具备CMA或CNAS认证检测资质;
3.3.2 业绩要求: / ;
3.3.3 财务要求: / ;
3.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黑名单内的“三商”参与规定范围内的选商资格,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3.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需提供承诺书)。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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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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