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2026-2027年生产用车零星租赁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2026-2027年生产用车零星租赁外委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NSC-XJD-26-00401
2.2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2026-2027年生产用车零星租赁外委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承担福清核电2026-2027年生产用车零星租赁外委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当甲方厂内现有运输车辆无法满足运输任务需求时,提供运输任务所需的车辆(含驾驶员)
配合完成运输工作。2、当甲方厂内现有曲臂式高空作业平台无法满足现场工作需求时,提供工作所需的曲臂式高空作业平台。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项目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7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补充说明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同或类似车辆租赁项目经验(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从事车辆租赁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应不少于5年(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2名固定运输车辆司机,且持有的驾驶证需包含重型栏板货车、重型平板半挂车车型(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从事车辆驾驶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提供驾驶证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1月30日一2026年2月5日17:0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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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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