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海兴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现场铁塔和地面气象站建设及常规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专题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NSC-XJD-26-00359
2.2 项目名称:
河北海兴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现场铁塔和地面气象站建设及常规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专题服务项目
2.3 项目概况:
根据有关规定,需在海兴核电厂址架设气象铁塔和建造地面气象站进行为期2年的气象观测数据采集,并配合大气扩散规律的试验研究;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安全分析报告的编制,提供有关厂址当地气象条件和污染气象学方面的资料和数据。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建立气象塔和地面气象站并对其进行运行和定期维护,进行为期2年的气象观测数据采集,实现对当地气象条件与污染气象学方面的分析,为核电厂相关报告的编制提供厂址当地实测的气象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 交货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以甲方发出的工作启动函为起始点(A0),A0后29个月完成全部工作。
2. 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具备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项目的业绩(近三年有一项类似业绩)
信誉要求:/
人员要求:
①钢结构建设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人员B证,证件需在有效期内;②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2)投标文件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递交保证金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分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河北海兴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现场铁塔和地面气象站建设及常规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专题服务项目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发售时间:2026年01月29日15时30分00秒—2026年02月0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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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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