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中西部公司ZG16-H7等3口井推沙方、探临路、井场、生活区修建
招标编号:ZY26-XJT28-GC006-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生产运行计划,第一批次计划在塔里木油田塔中Ⅰ号气田塔中Ⅲ区塔中45-中古291井区奥陶系开发调整项目开发方案下实施三口井,地貌为沙漠,为保证新井加快上钻,本项目主要为井场、道路和生活区的推沙方、修建等,若因沙尘暴、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道路损毁,需要进行道路零星维护,应急抢修;钻井后需要需要恢复地貌,并取得地方政府相关复垦批复。
2.2招标范围:
2.2.1实施井数3口: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塔中Ⅰ号气田塔中Ⅲ区塔中45-中古291井区奥陶系开发调整项目开发方案下3口井(暂定井号为ZG16-H7、TZ45—H4和TZ86-3)。若因甲方生产运行计划变更导致实际部署井数减少,以实际部署井位和井数为准。
2.2.2服务内容:根据发标方任务需求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井场、探临路、生活区推沙方。
(2)井场、探临路、生活区修筑。
(3)若因沙尘暴、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井场或道路损毁,进行道路零星维护,应急抢修。
(4)钻井后若需进行地貌恢复,组织地貌恢复作业,并取得地方政府相关批复。
2.3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建筑施工)。
资料提供形式: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资质证书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1.3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在沙漠地区的钻井井场、探临路、生活区施工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业绩清单(应包含作业井号、服务时间、作业内容、地形地貌等);
(2)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相应结算资料(工作量签证单或发票)。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者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该类人员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安全员至少1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4投标人承诺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
资料提供形式:
(1)人员清单及上述相应证书扫描件;
(2)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仅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到期时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社保缴纳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4)提供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4设备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3.6.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
3.7企业信誉:
3.7.1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7.7投标人未在“三商”黑名单惩戒期限内。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版式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已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cnpc/#/ .com |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资料提供形式:3.7.1-3.7.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7.3-3.7.7提供承诺。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10.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3.10.2投标人在“*”集团级及企业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10.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10.4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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