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济阳生物质生产车辆用柴油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2-26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济阳生物质生产车辆用柴油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
2.2 规 模:华能山东分公司济阳生物质生产车辆用柴油采购。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分公司济阳生物质生产车辆用柴油采购,共1个标段。
2.4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
2.5 交 货 期:合同有效期内分批供货,中标人提供48小时上门加油服务,根据采购方要求随时为车辆提供加油服务。
2.6 招标范围:生产车辆用柴油(含配送加油服务,约1-2天上门送油一次),其中0#柴油约150吨,-10#柴油约60吨,-20#柴油约20吨。结算数量以招标人过磅单为准。结算数量以招标人过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商或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经销商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2.2业绩要求:无。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1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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