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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026年油田运输服务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026年油田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WB-2026-ZBZX-FR-0005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026年油田运输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026年油田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气田水、返排液、油田井用物资,配送总量预计70万方,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框架协议招标方式选择若干符合条件的公路运输服务承运商作为补充运力。

2.项目资金:计划资金4500万元(含税)。

3.招标条件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4.项目单位: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5.招标组织模式: 框架协议招标。

6.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浙江油田作业片区气田水、返排液、油田井用物资零星运输服务,配送总量预计70万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7.项目标段划分:

标段

服务区域

估算金额(万元,含税)

中标人数量

不划分

浙江省杭州市;四川省泸州市、宜宾市;重庆市、江苏省盐城市、云南省昆明市、湖北省远安市等浙江油田生产作业区块内。

4500

2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9.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四川省泸州市、宜宾市;重庆市、江苏省盐城市、云南省昆明市、湖北省远安市等浙江油田生产作业区块内。

10.本项目拟不组织踏勘现场。

11.服务标准及要求

本条款是对本项目的总的一般性的要求,由投标人承诺满足服务标准及要求全部条款即可,无需逐条响应。

11.1服务标准

11.1.1服务商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及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11.1.2服务商位在作业区域内有固定办公场所,管理机构健全,各部门管理人员配置齐全。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日常管理等其它管理制度。配属本项目的用车单位相关车辆管理运行制度要求,自觉接受日常安全教育和参加有关安全活动和会议。承运单位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应充分了解本项目车辆服务的区域范围,应能自行解决各种原因导致影响生产的问题。服从使用单位合理的调配和指挥。承运单位接到发货单后,30分钟内必须确认并回应,并按供货单中的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货物配送,不得以任何原因耽误供货时间。如造成的生产损失中选承包商承担赔偿责任。

11.1.3服务商须按照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装卸。装车前须按要求对承运车辆进行车属附件的检查,卸货时间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如有夜间装卸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与使用单位进行沟通,保证及时、安全将货物运达目的地,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11.1.4服务商在装货前,需按提货单内容核对产品名称、产品数量等,承运单位运输途中不得超载、超速,严格按公路交管部门要求安全运输货物。

11.1.5运输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货物安全,避免丢失和环境污染。

11.1.6服务商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进行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向使用单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临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车辆报废等其它原因更换车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11.1.7服务商须按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办理交货单据,单据不得涂改、丢失、复印、损坏,否则属于无效单据。

11.1.8服务商须对服务本项目的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有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货物实时跟踪,能够对驾驶人员实时动态监控管理,且向昆仑物流提供数据接口。运输过程中卫星定位信号不允许中断,如需维护需提前通知使用单位。

11.1.9服务商须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要求加装车载液位仪(费用自理),不加装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

11.1.10服务本项目的车辆、驾驶员均符合驾驶安全标准的相关要求。

11.1.11服务商须承诺在满足中国石油相关HSE要求下完成对货物的及时配送。

11.2服务车辆要求

11.2.1服务商须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运输服务车辆,气田水、返排液转运车辆需为自有运输车辆,车辆需在使用年限内,运输资质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

11.2.2服务车辆状况良好,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和渗漏,须安装良好的接地装置,须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处理工具等应急处置器材。

11.2.3服务商须对服务车辆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按国家规定对常压罐体定期年检。

11.3服务人员要求

11.3.1服务商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1.3.2服务商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人员(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前须书面报使用单位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

11.3.3服务车辆人员应在中标后,按照服务单位要求完成与业务相关的培训和学习计划,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证书。

11.4其他服务要求

11.4.1服务商须办理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承担承运车辆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及任何第三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

11.4.2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服务前须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要求,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组织的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

11.4.3服务商负责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的,由承运单位承担处罚。

11.4.4服务商在生产区域装卸货物时,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由承运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1.4.5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丢失、改变属性等情况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灭失,由承运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1.4.6因服务单位车辆、人员原因,车辆运输不及时造成上游公司损失,导致使用单位受到上游公司处罚的,由承运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GWDC-WB-2026-ZBZX-FR-00056 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1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30日前实施运输气田水、返排液(或浆)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同类别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4.财务要求:

4.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函。

4.2 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12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5.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5.4开标当日未被*((内网 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列入物资供应商、工程建设承包商、服务商任一类别黑名单的,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6.HSE要求: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及事件,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列入黑名单、暂停供货、服务或投标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7.车辆及驾驶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业务区域安排相应车辆及人员。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书面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服务合同前未做安排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1生产车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气田水、返排液承运车辆为自有专用运输罐车,数量不少于10台,其中16吨及以下单车不少于4台。所有服务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须同时提供:①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②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③道路运输许可证(车头、车挂);④车辆年检合格证明;⑤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⑥商业保险证明(第三者责任险);⑦机动车登记证书。⑧提供车载主动安全防御系统和车载液位仪的采购发票、设备安装图片,平台或设备自带记录系统导出设备运行数据截图。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7.2应急车辆要求:由于项目运行环境限制,服务单位需配备自有应急车辆不少于2台。小车技术车型应为皮卡车或越野车。并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及商业保险证明。

7.3驾驶员要求:运输服务人员需与服务车辆相匹配,一车配备一名驾驶员。须同时提供:①拟服务本项目的驾驶员清单;②驾驶员清单对应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③驾驶员清单对应的劳动合同扫描件;④驾驶员清单对应的驾驶证(B2及以上)扫描件;⑤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⑥投标人为其购买有效期限内的雇主责任险证明;⑦在职期间职业健康体检证明。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8.2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完成前具备本项目服务区域固定的办公场所、固定停车场地、固定车辆维修保养场所。提供书面承诺,否则否决其投标。

8.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本年度无责任亡人事故,提供交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事故情况证明。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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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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