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生产物资类班车)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至2027年度尿素打捆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2 项目规模: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为:
(1)化学化工产品-标段一,乌昌地区(CHDTDZ058/19-QT-6802):
1.阜康热电公司计划供货期2026年3月至2027年12月,共计22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1760吨;
2.阜康发电公司计划供货期2026年4月至2027年12月,共计21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1750吨;
3.红雁池发电公司共计13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2500吨;
4.米东热电公司共计16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3200吨;
5.高昌热电公司共计16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2100吨;
6.呼图壁能源公司共计18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3600吨。
(2)化学化工产品-标段二,五彩湾、北一尿素溶液(CHDTDZ058/19-QT-6803):五彩湾发电公司2026年9月至2027年12月期间尿素供应,合计16个月尿素溶液用量约15000吨;北一发电公司2026年3月至2027年12月期间尿素供应,合计22个月尿素溶液用量约9100吨。
(3)化学化工产品-标段三,哈密地区(CHDTDZ058/19-QT-6804):1哈密热电公司计划供货期2026年11月至2027年13月,共计13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1800吨;
2哈密煤电公司计划供货期2026年7月至2027年12月,共计18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2700吨;
3天山绿能公司计划供货期为2026年7月至2027年12月,共计18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8500吨。
(4)化学化工产品-标段四,伊犁地区(CHDTDZ058/19-QT-6805):1沙湾能源公司计划供货期2027年2月至2027年12月,共计11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560吨;
2伊宁能源公司计划供货期2027年1月至2027年12月,共计12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800吨;
3克拉玛依发电公司计划供货期2026年12月至2027年12月,共计13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1500吨;
4伊犁煤电公司计划供货期2026年12月至2027年12月,共计13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2300吨。
(5)化学化工产品-标段五,喀什及阿克苏地区(CHDTDZ058/19-QT-6806):1喀什热电公司计划供货期2026年3月至2027年12月,共计22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10250吨;
2库车发电公司计划供货期2026年11月至2027年12月,共计14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2600吨;
3轮台热电公司计划供货期2026年9月至2027年12月,共计16个月尿素颗粒用量约360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尿素供应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化学化工产品-标段二,五彩湾、北一尿素溶液】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尿素供应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化学化工产品-标段三,哈密地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尿素供应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化学化工产品-标段四,伊犁地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尿素供应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化学化工产品-标段五,喀什及阿克苏地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尿素供应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29 11:15到2026-02-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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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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