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9-QT-063)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制粉及风烟系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上级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南路143号。
2.2项目规模:2台660MW机组和2台330MW机组制粉及风烟系统设备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制粉及风烟系统综合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中速磨煤机维护检修直签合同业绩不少于5项(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分包业绩属于无效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签订时间、服务范围及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同时需提供业主单位开具的连续维护满一年且工作开展良好的证明材料及合同业绩对应的相关无遮挡发票(分多次结算的项目可提供一张或多张发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26 17:00到2026-02-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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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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