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R2201-NALSLY-WZ-2026-01
1.1询比条件
在建南澳烈士陵园项目,招标人为南澳烈士陵园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澳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询比。
1.2询比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询比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澳县烈士陵园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境内,地处南澳县后宅镇陵园街4号(后江象山西南坡),即南澳县烈士陵园现址。项目主要功能为多层民用建筑,建设内容涵盖拆除、新建、修缮及改造等多个方面:拆除一栋史料陈列馆、一栋管理用房及一座大门;新建一栋通信基站机房、史料陈列馆及大门;新建排水边沟,并对用地内纪念碑、烈士墓区的周边道路及平台、后门及铺装进行修缮翻新(不涉及纪念设施本体,以及配套消防、安防设备等设施);同时对场地内园林进行改造并加固挡土墙及后山边坡。
项目总建筑面积576.00m²(其中史料陈列馆建筑面积555.00m²,通信基站机房建筑面积21.00m²);总基底面积298.50m²(其中史料陈列馆基底面积277.50m²,通信基站机房基底面积21.00m²)。
2.2询比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条件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 |
m³ |
22 |
广东省汕头市羊屿村 |
汽运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 |
m³ |
59 |
广东省汕头市羊屿村 |
汽运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 |
m³ |
154 |
广东省汕头市羊屿村 |
汽运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 |
m³ |
647 |
广东省汕头市羊屿村 |
汽运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 |
m³ |
35 |
广东省汕头市羊屿村 |
汽运 |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建筑材料: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商品混凝土供应条件。
3.1.2.供货能力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材料用量生产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小规模纳税人。
3.1.4.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1.5.付款条款
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应付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6个月);剩余价款,买方在2年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90%,剩余部分在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后90日内支付,依此类推。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返还给卖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1.6.货款支付方式
货款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e信通)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其中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比例不高于90%。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01月26日至2026年01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询比文件。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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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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