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574
二、项目名称: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医疗设备(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西南医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惠园路230号 | 1,154,000.00元 | 83.9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西南医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2321200 | 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 | GE | Prodigy Pro | 1(台) | 1,154,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芶勇(采购人代表)、廖珏、刘玲、先秀、张恒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在“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描述的计费基础上下浮 35%。
2、代理费用由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3.未分包时,代理费用按上述方式计算超过80000元的,统一按80000元收取;分包时,代理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执行上述计算方式的金额(即每个项目代理费总额上限为80000元),各包代理费用按各包所占项目预算比例合理分配(含同一个采购项目存在多个包且多次开标的情形)。
4.非政采项目原则上按照政采项目标准执行,如因项目特殊情况,按公平交易合理原则,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协商确定。
5.采购项目按上述计算方式代理费用不足5000元或执行下浮比例后少于5000元的,统一按5000元收取。
6.代理费用的计算依据,原则上按项目中标/成交金额计算,若采用特殊报价方式得出采购结果的项目,按项目预算金额计算。(特殊报价是指以单价招标或预算金额为合同金额的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85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号: 51050025210200008196[2025]00594
2、采购包1:预算金额(元):详见采购需求
3、监督管理部门: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30-2282871;0830-3101562;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5、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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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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