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BR2025-ZB-103.1B1
项目名称:2025年榆阳区林业局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99,91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榆阳区林业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99,91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99,911.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无人机 | 无人机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99,911.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甲方要求将产品交付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榆阳区林业局无人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榆阳区林业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024年度营业执照年检报告;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五险一金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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