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采-延安市高新区-2026-00002
项目名称: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明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1(份)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明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明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主体资格证明资料;(2)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投标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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