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9号线芷阳广场架空线路迁改工程公开招标(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正式批准,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招标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等法定主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目前,该项目已完全满足法定招标要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1、110kV代芷牵I、Ⅱ线9#-12#铁塔落地改造工程。2、线路路径:在现状9#塔小号侧20米新建9#塔转东北方向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290米至新建12#双回路电缆终端塔下电缆。由现状村道新建D1-D5新建电缆路径270米。其中D1-D2新顶管为(φ2000钢筋砼管65米,D2-D6为新建托管205米。新建12+1#电缆终端塔.3、拆除原架空线路462米。拆除9#、10#、11#、12#双回路铁塔4基。
2.2设计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基础施工应严格遵守《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14),参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
(3)《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4)《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与安全规程》(DBJ61/105-2015);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9)《给水排水工程项管技术规程》(CECS246:2008);
(10)《湿陷性黄土地区变形监测规范》(DBJ61/132-2017);
(1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一2019):
2.3施工地点及工程范围:
施工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工程范围:1、110kV代芷牵I、Ⅱ线9#-12#铁塔落地改造工程。2、线路路径:在现状9#塔小号侧20米新建9#塔转东北方向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290米至新建12#双回路电缆终端塔下电缆。由现状村道新建D1-D5新建电缆路径270米。其中D1-D2新顶管为(φ200钢筋砼管65米,D2-D6为新建托管205米。新建12+1#电缆终端塔.3、拆除原架空线路462米。拆除9#、10#、11#、12#双回路铁塔4基。
2.4标段划分:
| 序号 | 标段划分 | 施工范围及内容 | 限价(含税)/元 | 税率/% |
| 1 | 电力1标 | 铁塔基础施工基坑、接地沟开挖;钢筋绑扎、支模 、脚手架搭拆、混凝土浇筑。新建两座顶管井及 电缆井。拖管MPP管、PE管,垫层及混凝土浇筑 钢筋制作安装。安装接地极及接地线。 | 1992611.60 | 3 |
| 2 | 电力2标 | 拆除原架空线路。拆除9#、10#、11#双 回路铁塔4基。新建4座铁塔,安装新导线 、绝缘子、金具等;电缆敷设3540米,终 端头制作、绝缘接头安装、接地系统施工 、竖井防火封堵、铺设防火毯等 | 433849.66 | 3 |
2.5工期计划:
| 序号 | 标段 | 工期时间 | 日历天数 |
| 1 | 电力1标-电力2标 | 2026.2.26-2026.5.20 | 84 |
备注:工期计划具体以监理下达开工时间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工期2个月,且有权按业主要求提前工期,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根据专业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劳务备案)资质证书。以上证件保证时效性。
3.2信用与合规性:
3.2.1信用查询:查询纳税人身份,确认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平台的与被列入“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纳税信用等级是否下降至C、
无不良履约记录;
3.2.2记录查询:近3年2023年至2025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或第三方证明)。
3.3分包准入证:
具有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颁发的有效的《分包准入证》或在集团公司分包管理系统新准入。
其他方面
4.1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匹配(电力1标,需市政专业,电力2标,需电力专业;)业绩,且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同履约能力。
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以下要求:
| 序号 | 业绩类型 | 业绩材料要求 | 提供不 低于数 量/个 | 是否需要 提供f/R | 标段 | ||
| 1 | 已完工项目 业绩 | 主要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劳务 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 证明文件或分包工程完工确认书等) ; 辅助佐证材料(项目结算资料或目发 包人或总包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函) 。 | 2 | R | 电力1标、 电力2标 | ||
| 2 | 在建项目业 绩 | 主要证明材料(如劳务分包合同、发 包人/总包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说明 、任意一期结算发票及对应的支付凭 证)证明文件或分包工程完工确认书 等)。 | 0 | f | |||
| 3 | 已完工项目 业绩或在建 项目业绩, 任一类型 | 若提供“已完工项目业绩”则按序号 1“已完工项目业绩”要求提供; 若提供“在建项目业绩”则按序号2 “在建项目业绩”要求提供; | 0 | f | |||
| 备注:未达到要求业绩数量或因提供材料明显缺失、不齐全,导致缺乏关联性或有效性,可视为无 效业绩。 | |||||||
4.2一般纳税人资格及财务状况: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且具备增值税专票资格,出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提供近1年(2024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证明无严重亏损或债务风险,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能力。(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3人员配置:
4.3.1管理岗证书要求: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需具备相关施工经验、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核查项目经理是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以确保其全职投入本项目;
4.3.2生产关键岗位要求: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3特种岗位要求:提供人员资格证明书(如电工证、焊工证、架子工证等)
4.3.4社保缴纳记录:提供主要管理人员近3个月社保记录,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4.4其他要求:
无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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