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2026年硫磺回收装置用脱硫溶剂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2026年硫磺回收装置用脱硫溶剂采购,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为依规招标项目。现对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2026年硫磺回收装置用脱硫溶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67万吨/年胺液再生装置胺液供二重催和焦化装置的干气及液化气脱硫使用,系统现使用高效选择性脱硫溶剂,浓度40~50%(ω)。为提高H2S吸收选择性,降低CO2吸收量,达到节能的目的,拟继续采购高效选择性脱硫溶剂作为日常消耗添加到系统内。
2.2项目最高限价:137.04万元。
2.3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仓储站。
2.4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2.5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通知的数量送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2.6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凭《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付款(中标产品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使用的,首次付款需凭使用(试用)合格报告作为依据。使用单位应于装填后6个月内出具使用(试用)报告,若装填后6个月使用单位仍未出具使用(试用)报告,则视为使用(试用)合格。)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2.7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2.8产品质量保证: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2.9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
项目负责人:胡明珠 联 系 方 式:0459-6756724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孙鹭鹭 联 系 方 式:0459-6743515
2.10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脱硫溶剂(高效型) |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30 |
高效型 |
备注:卖方按照买方订货量的0.35%免费配备消泡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中石油《集团公司2025年化工催化剂、助剂(定商定价13个品种)集中采购结果公告》中13020923脱硫溶剂(MDEA通用型)中标供应商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国内证书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查询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业绩要求:
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在胺液再生装置使用高效选择性脱硫剂浓度大于等于40%,并且与普通脱硫剂对比节约蒸汽20%以上与CO2选择性吸收率不大于15%的业绩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由使用单位或其技术部门出具,并加盖该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需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数量及使用效果的描述,需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买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或拉入公司合作供应商黑名单。
3.4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其检测项目应涵盖且满足《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67万吨/年胺液再生装置高效选择性脱硫溶剂采购技术要求》中所有指标项目。
3.5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6提供卖方产品标准,如提供的是企业标准须含物化性质。
3.7提供卖方产品的检验单。
3.8提供卖方产品的外包装及标识图片。
3.9提供卖方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3.10投标方须出具投标产品与系统在用溶剂兼容的承诺,不得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稳定性,不允许产生腐蚀设备的危害,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相关内容。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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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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