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会理市智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会理市智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会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会理发改基【2025】1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会理御湖惠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会理御湖惠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会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会理发改基【2025】17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思诩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会理市城内(古城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和17个乡镇人民政府,共计32个点位;
2.2项目规模: 项目共建设230个充换电桩(460把充换电枪),总功率为45280KW,新增变压器35台,总容量为59275KVA,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监理内容;
2.4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2.5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 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 3 年(限定在3年及以上)(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新承接 ☑ 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3年1月1日以来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无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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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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